關于組織申報 2025 年中央外經貿發(fā)展專項資金(貿易救濟事項)的通知

 政策指南    |      2025-02-12

各區(qū)(功能區(qū))商務主管部門、各相關企業(yè): 

    根據《廣東省商務廳關于印發(fā) 2025 年中央外經貿發(fā)展專項 資金(貿易救濟事項)申報指南的通知》(粵商務救濟函〔2025〕 2 號),現(xiàn)開展 2025 年中央外經貿發(fā)展專項資金(貿易救濟事項) 申報工作,請符合條件的企業(yè)積極申報。相關要求如下:

 一、申報時間 

(一)貿易摩擦應對研究類:書面申報材料于 2 月 24 日前提交。 

(二)貿易調整援助類:企業(yè)在“廣東省貿易調整援助公共 服務平臺”(https://210.76.82.19/web/formPage.html?modelId=1876485848665456641)進行網上申報,書面申報材料于 10 月 24 日前提交。逾期不予受理。 

二、報送材料地址 珠海市民服務中心 1 號樓西樓 3 樓綜合服務廳 16 號、17 號 窗口(聯(lián)系電話:2682781、2682782)。

三、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材料需同時提供紙質版(一式兩份)、電子掃描版(PDF 格式)。紙質申報材料按清單順序裝訂,加蓋申報企業(yè)騎縫章。 

    特此通知。 


附件:2025 年中央外經貿發(fā)展專項資金(貿易救濟事項) 申報指南 


珠海市商務局 

2025 年 2 月 6 日 

(聯(lián)系人及聯(lián)系方式:劉碧燕,2159860;王詩宇,2159876)